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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0206地震中西區臺灣祀典武廟災害復建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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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5年0206地震中西區臺灣祀典武廟災害復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機關代碼 | 06479367 |
機關名稱 | 臺灣祀典武廟 |
單位名稱 | 臺灣祀典武廟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6/1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6/26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6/26 17: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5,262,793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6/09/07)
前一版公告日(106/08/23)
前一版公告日(106/08/21)
前一版公告日(106/06/28)
前一版公告日(106/06/19)
前一版公告日(10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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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2.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該負責人應累積四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且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3.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者.本辦法所定傳統匠師,其類別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六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依本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指定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二,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三,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