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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建港及圍堤造地新建工程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於 106/06/1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建港及圍堤造地新建工程監造技術服務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28,837,468元 ,開標時間106/07/18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7/17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建港及圍堤造地新建工程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3.13.50
採購處
106/06/19
106/07/17 17:00
106/07/18 14:00
428,837,46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基本資格: 1.國內廠商需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國外廠商須檢附於該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附中文譯本,其資格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1.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30年內,曾完成建港、碼頭、圍堤造地等港灣工程監造工作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台幣3億元,並檢附承攬該採購之採購機關出具驗收證明文件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該證明文件如為中華民國以外者,該文件及其中文譯本應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由當地公證單位公證,或商業公會認證。 2.投標廠商應檢附上述證明文件影本〈須能看出工作內容、契約金額、訂約雙方公司名稱〉供審核。 3.投標廠商所附實績證明如屬共同投標完成者,應提供投標廠商所佔該契約比例或金額之證明供審核。 4.投標廠商所附實績證明之契約金額如為外國貨幣者,匯率換算以資格標開標前一辦公日之台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