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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驛、竹崎車站及奮起湖車庫等古蹟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委託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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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北門驛、竹崎車站及奮起湖車庫等古蹟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委託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45.4.5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
單位名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鐵路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6/2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7/04 09:00 |
開標時間 | 106/07/04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2,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基本資格:計畫主持人應符合文化部發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或第18條規定,即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教育部核頒相關系(所)之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 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須具「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類資格)。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