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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井下地震儀觀測站井體及站房工程案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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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6年度井下地震儀觀測站井體及站房工程案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2 - 鑽井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7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6/26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6/30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7/03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82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秘書室總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向所在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營業項目EZ01011之甲級鑿井工程業。 二、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應提供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相關資格如下:承包廠商須具備不透水乾井安裝設備及技術,垂直偏差不超過3度之鑽探設備及技術,並提出證明或出具「廠商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之聲明書」及「廠商乾井垂直度施做之聲明書」。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