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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航空站行李輸送機採購案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於 106/06/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南竿航空站行李輸送機採購案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323,505元 ,開標時間106/07/0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7/05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南竿航空站行李輸送機採購案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5.6.15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106/06/27
106/07/05 09:30
106/07/05 10:00
323,505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文件售價200元,逕洽本站組員繳納後領取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公司及行號,並具備合格證件,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 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內容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六)以上各款如開標前發現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其投標資格,所投之標單無效;如在簽約前發現,本站得取消其得標權利;如在訂約後發現,本站得終止契約,取消其得標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