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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新營與永康廠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於 106/06/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糖新營與永康廠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000,000元 ,開標時間106/07/0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7/06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台糖新營與永康廠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案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3.13.30.76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106/06/28
106/07/06 09:00
106/07/06 10:00
4,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區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3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500元
1.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2.特定資格:本案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並符合有下列資格之ㄧ者: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縣(市)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8條: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古蹟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委任主持人名冊),惟於本辦法101年6月18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8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本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