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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工程第七-1、十三、十四標(支(分)管及用戶接管)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於 106/06/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北市樹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工程第七-1、十三、十四標(支(分)管及用戶接管)」,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44,720,000元 ,開標時間106/07/25 09:4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7/25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新北市樹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工程第七-1、十三、十四標(支(分)管及用戶接管)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3.82.11.1
工程採購科/水利局污工科游小姐89232300分機2128
106/06/28
106/07/25 09:30
106/07/25 09:40
344,72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0元 系統使用費 90元 文件代收費 45元 總計 1,03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20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屬「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得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 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 1.一.甲等綜合營造業;或二.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第2資格: 1.一.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二.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