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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泥乾燥設備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於 106/06/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泥乾燥設備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85,966,662元 ,開標時間106/07/1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7/18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污泥乾燥設備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3.80.25
污水設施科
106/06/28
106/07/18 08:30
106/07/18 09:30
85,966,662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為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之公司或行號,符合各目的事業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 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 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 非拒絕往來戶。 (3) 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 資料查詢日期。 (5) 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 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電子資料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