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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捷運綠線GM01標機電系統統包工程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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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桃園捷運綠線GM01標機電系統統包工程 |
機關代碼 | 3.80.1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7/03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06/07/03 ─ 106/07/07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否 ,理由:本案文件與前次公開閱覽相同,故不再提供 |
廠商資格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正本) (四)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採共同投標者須檢附)(正本) (五)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六)投標切結書及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註:屬外國廠商者,應遵循下列規定辦理: 1.外國廠商,指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經中華民國法令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 2.若為未經認許之外國公司,須符合下列規定:該國政府核發公司合法成立並存續中之證明文件,並經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如有外文者,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3.外國廠商納稅證明或信用證明: 外國廠商提出納稅證明或信用證明有困難者,得檢附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經該國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代之,並經中華民國駐外機構認證,如有外文者,須檢附經本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