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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富里鄉新興村13-15鄰(達蘭埠部落)簡易自來水供水改善工程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花蓮縣富里鄉新興村13-15鄰(達蘭埠部落)簡易自來水供水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單位名稱 原住民行政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7/06
截止收件日期 106/07/18 09:00
開標時間 106/07/18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53,834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凡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乙級以上之自來水管承裝商。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未遭受停權及停業處分。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