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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全民參與晶片身分證版面圖案設計委外服務案
公告類別 |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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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開放全民參與晶片身分證版面圖案設計委外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
機關代碼 | 3.1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 |
單位名稱 | 總務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7/0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7/18 09:30 |
開標時間 | 106/07/18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000,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投標廠商為公司行號者,營業項目包括「藝文服務」或「行銷服務」或「公關服務」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並應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投標廠商為財團法人者,成立宗旨或任務須具「藝文服務」或「行銷服務」或「公關服務」或其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及最近一期完(免)稅證明或前具規定完(免)稅證明以外之相關完稅替代文件。 3.投標廠商為人民團體者,成立宗旨須具「藝文服務」或「行銷服務」或「公關服務」或其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項目,並應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及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等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