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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解說、指示、禁制、警告牌誌設計」


公告類別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墾丁國家公園解說、指示、禁制、警告牌誌設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機關代碼 3.1.2.8
機關名稱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單位名稱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7/11
截止收件日期 106/07/19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0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999,653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出納室-946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面購: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2.郵購:將文件費用(郵局匯票)新台幣300元整及回郵信封(附郵資72元並填妥郵遞區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寄至本處。信封上請註名郵購「墾丁國家公園解說、指示、禁制、警告牌誌設計」公告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0元整,電子收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凡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法人或團體(含私立學校)、自然人等備齊下列資格證件均可投標。
(1)應具有相關專長之專業人員(如環境教育、解說教育、景觀規劃設計、生態保育及國家公園等相關專業知識及技術),請檢具相關學經歷證明。
(2)廠商資格為具有合法立案登記之公司或行號,出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屬法人機構者,出具法人登記證書;屬學校機關者出具正式公函;屬「自然人」者,檢附身份證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