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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8年南竿機場空側標線清繪工程(開口契約)-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6-108年南竿機場空側標線清繪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機關代碼 3.15.6.15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單位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08/10
截止收件日期 106/08/15 11:00
開標時間 106/08/15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025,197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6/08/09)
前一版公告日(106/07/2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文件售價100元,逕洽本站組員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一)政府登記合格立案,並設籍連江縣或毗鄰縣市(新北市及基隆市)土木包工業或各級綜合營造業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應付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投標時需檢附資格文件(影本):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工程承攬手冊,若無則免附。
(二) 應附具之資格文件(影本)包含: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出席代表授權書(如公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可不附出席代表授權書)。
(四) 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依其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五)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六) 本投標廠商聲明書中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內容有誤或未依規定填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