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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戒護場所設置防撞墊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於 106/09/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戒護場所設置防撞墊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17,000元 ,開標時間106/09/0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0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戒護場所設置防撞墊採購案
財物類
363 - 塑料半製品
5.4.22
總務科
106/09/01
106/09/07 17:00
106/09/08 09:30
617,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2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2段26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50元整
(一)投標廠商資格: 1.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依法設立登記,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2.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投標相關文件:投標廠商應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參與投標: 1.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