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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市定古蹟雄鎮北門周邊建物清理拆除及綠美化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於 106/09/0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高雄市市定古蹟雄鎮北門周邊建物清理拆除及綠美化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494,974元 ,開標時間106/09/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1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高雄市市定古蹟雄鎮北門周邊建物清理拆除及綠美化工程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3.97.33
文化資產中心
106/09/01
106/09/11 17:00
106/09/12 10:00
2,494,97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一、基本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廠商且無不良紀錄者。 二、特定資格 本工程採購屬特殊採購,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詳表1) (一)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詳表2) 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4年以上並領有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切結同意書(詳表3)。 (三)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身分證浮貼表(詳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