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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醫院廚房團膳管理系統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於 106/09/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醫院廚房團膳管理系統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55,000元 ,開標時間106/09/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0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桃園醫院廚房團膳管理系統採購案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A.21.100.33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106/09/04
106/09/07 17:00
106/09/08 10:00
455,000元
04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辦公時間內先至醫療大樓14樓行政中心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收據至行政中心總務室領取.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二)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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