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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新北艦特別檢驗(大修)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於 106/09/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新北艦特別檢驗(大修)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03,920,000元 ,開標時間106/10/03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0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新北艦特別檢驗(大修)案
財物類
493 - 船舶
3.63.2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106/09/07
106/10/02 17:00
106/10/03 10:30
103,92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證明使用,投標廠商請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並得以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內容須明示經濟部編定之營業項目代碼,其項目應有船舶CD01010或F114060其中一項,若所提供證明未有上述營業項目代碼,或僅提供舊版項目卻未檢列新版對照參考證明者,視為不合格)。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外國投標廠商須授權由國內廠商代理參加投標。若經由國內廠商代理參加投標,應附由該外國廠商出具之代理授權書,該國內廠商除應提出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及納稅證明外,並另提出「投標廠商聲明書」,敘明其非屬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廠商。 4.上述由國內廠商代理參與之採購,有關文件之簽署,應以該外國投標廠商之名義為之;其由國內廠商代理簽署者,應註明係「代理」該外國投標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