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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國際沙雕藝術文化園區常設展作品換展工作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於 106/09/0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南投國際沙雕藝術文化園區常設展作品換展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10,000,000元 ,開標時間106/09/2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20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南投國際沙雕藝術文化園區常設展作品換展工作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6.48.25
推廣科
106/09/07
106/09/20 09:00
106/09/20 10:00
10,000,000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建國路1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壹佰元(如用匯票抬頭請寫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 投標廠商須提供下列文件:1.廠商登記證明文件。(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公立學校應檢附公函。(3)自然人及公立研究單位則免繳附本項證明文件。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4.廠商切結書(正本),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5.其他詳如資格審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