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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國民中小學教育設施計畫--窗簾製作安裝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澎湖縣立馬公國民中學 於 106/09/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改善國民中小學教育設施計畫--窗簾製作安裝」,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92,790元 ,開標時間106/09/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13 09: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改善國民中小學教育設施計畫--窗簾製作安裝
財物類
27 - 除服裝以外之紡織品
3.76.56.96.1
總務處
106/09/08
106/09/13 09:30
106/09/13 10:00
292,79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2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付郵資200元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之相關公司、行號.等,且無政府採購法101條之各情事者。 窗簾製作或販賣相關業者: 1.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等文件。 2.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指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查詢簡覆單。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c資料查詢日期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查詢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限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