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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順寮排水滯洪池新建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於 106/09/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安順寮排水滯洪池新建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5,300,000元 ,開標時間106/10/0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06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安順寮排水滯洪池新建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3.13.20.16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106/09/08
106/10/06 09:00
106/10/06 10:00
5,300,000元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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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06/09/05)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4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依照本案甄選須知等招標文件規定,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設立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或「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前述相關營業登記應具有土木、水利、水土保持、大地、測量或建築等執業項目之一。 (二)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共同投標廠商須分別提出):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所稱之技術服務廠商證明文件。 (四)應徵之廠商團隊應具備有土木、水利、水土保持、大地、測量或建築任一種專業技師,須提出證明文件影本。 (五)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