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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七年級校外教學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更正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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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6學年度七年級校外教學活動委託專業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3.96.4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9/1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09/18 17:00 |
開標時間 | 106/09/1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51,7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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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設?或登記證明:與本案活動相關之公司或行號;廠商設立之證明 得以?印公開 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廠商?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押標金。 (四)企劃書8份(得另行包封並置於外封套後書寫採購名稱、投標廠商及地址) (五)電子領標廠商需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列印)。 請依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資料,裝入各標封套內。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