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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道計軸器雙重化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更正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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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平交道計軸器雙重化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18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9/12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06/09/11 ─ 106/09/15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6/11/10)
前一版公告日(106/11/02)
前一版公告日(106/09/29)
前一版公告日(10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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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2.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 3.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或4.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國內廠商:1.電器承裝業: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級以上)、納稅證 明、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電信工程業: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納稅證明、電信工 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4.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國外廠商:以上述1或2之資格投標者同我國廠商(如同業公會會員證不及加入者,得於簽約時檢附)。以上述3或4之資格投標者應為該國合法公司設立文件並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由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文譯本、須附具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 因字數限制,請詳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下載公開閲覽說明文件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