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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東門城牆水關修復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於 106/09/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東門城牆水關修復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409,899元 ,開標時間106/09/2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2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東門城牆水關修復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97.33
文化資產中心
106/09/14
106/09/25 17:00
106/09/26 10:00
3,409,899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登記於高雄市、臺南市、屏東縣)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特定資格: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擇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須具備: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二件以上(含二件)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工程之實績,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二)具有相當人力者: 有關之專業人力證明,本案需聘任工地負責人、傳統匠師人力,須填列相關表格(表1~表5),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之影本: 1. 工地負責人: 應具備下列資格,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該人員於施工期間,並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1)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累積四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 傳統匠師: 本工程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並檢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須檢附名錄影本以供查考)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