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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後續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於 106/09/1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後續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809,632元 ,開標時間106/09/26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26 10:5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新北市汐止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後續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3.82.11.1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水利局02-89232300#2103
106/09/18
106/09/26 10:50
106/09/26 11:00
12,809,632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1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350元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公共工程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環境工程),或;2.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環境工程)。且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污水下水道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之承做經驗者。且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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