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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08年高快速公路中區交控設施維護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於 106/09/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108年高快速公路中區交控設施維護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46,946,733元 ,開標時間106/09/26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2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7年-108年高快速公路中區交控設施維護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5.5.2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106/09/20
106/09/25 17:00
106/09/26 09:30
146,946,733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5巷5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臺幣100元向本處總務課繳費
一、基本資格 (一)營業項目有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或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並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 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二、特定資格 (一) 財力資格: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最近1 年內淨值不低於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4 倍(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二)工程或維護實績: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以竣工日為準)曾完成國內或國外政府或民間機構【承辦民間工程者,應附經公(認)證之完工證明】之交通控制或其他系統之工程或維護工作(包含:車輛偵測器、資訊可變標誌、速限可變標誌、匝道儀控、閉路電視、有線及無線電話、傳輸、電力、中央電腦),其費用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請檢附工程或維護工作完工、驗收或啟用之證明文件) A.單次工程或維護工作契約金額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五分之二。 B.累計工程及維護工作契約金額不低於公告預算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