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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彰化國慶音樂會燈光、音響、舞台等設備及接駁車租賃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文化局 於 106/09/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2017彰化國慶音樂會燈光、音響、舞台等設備及接駁車租賃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80,000元 ,開標時間106/09/29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09/29 14: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2017彰化國慶音樂會燈光、音響、舞台等設備及接駁車租賃服務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6.47.24
視覺表演科
106/09/20
106/09/29 14:00
106/09/29 14:30
1,58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市卦山路3號7樓行政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不列印紙本,僅提供光碟片)
(一)廠商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 (二)應檢附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5.切結書(或於簽約時檢附)。 6.領標證明。 7.標單(含經費分析表)。 8.繳交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含押標金單據)。 9.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 10.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