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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於 106/09/2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578,806,144元 ,開標時間106/10/2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1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15.5
工務組
106/09/25
106/10/19 17:00
106/10/20 10:00
2,578,806,14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工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1.經政府登記合格甲等綜合營造業以上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3.工程實績:於投標截止日前5年內(以完工或驗收日期為準),完成橋梁工程,其實績應符合下列任一規定:(a)單次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b)累積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 4.財力資格﹕投標廠商應提送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之證明文件,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招標公告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5.餘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