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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場部分槽體及管線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於 106/09/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污水處理場部分槽體及管線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64,000元 ,開標時間106/10/02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02 13: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污水處理場部分槽體及管線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5 - 地區性管線及電纜; 輔助性工程
A.21.100.21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106/09/26
106/10/02 13:30
106/10/02 14:00
264,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之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二者之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土木包工業者應附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等。
B.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應附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專任工程人員資格證明書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持有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免徵營業稅者,亦應檢附足資佐證之相關文件,例如稽徵機關出具之無欠稅証明或相關文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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