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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就業中心搬遷新址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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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永康就業中心搬遷新址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A.17.2.4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
單位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9/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10/11 17:00 |
開標時間 | 106/10/12 10:3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649,422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本分署秘書室或自行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親購或附足99元限時掛號大型回郵信封郵購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設立之證明: 1.投標廠商為公司行號者,應附繳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之商工登記資料紙本代之。 2.投標廠商為法人團體者(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辦理)。 3.投標廠商為學術團體者(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辦理)。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下列擇一採用: 1.公司行號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辦理。 3.其屬所得稅者,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辦理。 4.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辦理。 5.公立院校免附本項證明。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辦理。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請詳參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辦理。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