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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熔煉爐冷卻系統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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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合金熔煉爐冷卻系統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4 - 烤箱, 熔爐燃燒器及其零件 |
機關代碼 | 3.37.1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09/27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10/03 14:00 |
開標時間 | 106/10/03 14:1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355,8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V 投標報價文件:1.招標投標/報價契約文件。2.投標標價清單。 V 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 年 4 月 13 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出具免繳稅証明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V 投標廠商聲明書、授權書(非負責人參與投/開標時檢附)。 V 履約能力證明:投標廠商須提出履約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相關之履約契約影本、驗收結算書證明影本,或付款發票(含採購明細)。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