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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築台鹽隆田儲運站(甲~丁倉及地磅室)修復工程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於 106/09/2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歷史建築台鹽隆田儲運站(甲~丁倉及地磅室)修復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8,915,000元 ,開標時間106/10/05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05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歷史建築台鹽隆田儲運站(甲~丁倉及地磅室)修復工程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3.95.33.5
有形文化資產組
106/09/28
106/10/05 09:00
106/10/05 09:30
28,915,000元
是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基本資格: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6、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辦理。 1.登記合格之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大木作、小(細)木作、瓦作) A.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指定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B.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C.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