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107、108年度自來水管線內襯固化工法配合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於 106/10/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108年度自來水管線內襯固化工法配合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1,634,854元 ,開標時間106/10/13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1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7、108年度自來水管線內襯固化工法配合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9.27.1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106/10/05
106/10/12 17:00
106/10/13 14:00
41,634,85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本工程投標廠商須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之資格。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下列二項擇一 1.須曾完成自來水管線內襯固化工程,檢附完工證明文件(如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 (包含公民營機關(構)之承做經驗)。 2.具有國外實績廠商單一授權,檢附授權書及國外授權廠商實績表。 a若有我國政府駐當地國代表機構,應檢附該公證機構經我國政府駐當地國代表機構公證或認證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及經該公證機構(或其分機構)證明無訛之實績表,如所提之國外實績廠商,若無我國政府駐當地國代表機構,則應檢附該公證機構經當地政府核可文件之正本或影本及經該公證機構(或其分機構)證明無訛之實績表,且不得重複授權,實績表如有塗改或偽造,均視為不合格,其法律責任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b承商應於決標後30天內提出國外實績廠商授權書,該授權書之廠商應與所附實績表之廠商相同,逾期未提出者,或所附之授權書不合規定者,撤銷其得標權,並依投標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c授權書經審查合格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d前述公證機構經我國政府駐當地國代表機構公證或當地政府核可之文件及國外授權廠商實績表及授權書,均應另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