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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蹟空軍總司令部暨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文化部 於 106/10/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市定古蹟空軍總司令部暨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9,900,000元 ,開標時間106/10/19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18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市定古蹟空軍總司令部暨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A.25
文化部
106/10/05
106/10/18 17:00
106/10/19 09:30
9,9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之建築師事務所、相關執業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等。 本案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規定,廠商資格尚須符合以下特定資格:(詳細內容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65、66等三點) (一)特定資格: 1.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九條:「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之擬具及解體調查,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 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於本辦法中華民國101 年6 月18 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資格者。(以本部文資局網站公布名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