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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7年度低壓用戶用電裝置定期檢驗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於 106/10/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107年度低壓用戶用電裝置定期檢驗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208,000元 ,開標時間106/10/19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1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6~107年度低壓用戶用電裝置定期檢驗工作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3.13.31.2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區營業處
106/10/06
106/10/18 17:00
106/10/19 10:00
5,208,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3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 收款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5 8 1 1 1 1 0 4 9 0 0 0 6 8。憑劃撥收據至台電屏東區營業處總務組事務課領取。
一、投標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應加入執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核發之會員證,須於投標時附執業所在地及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