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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字票據自動閱讀交換處理機設備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 106/10/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磁字票據自動閱讀交換處理機設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724,000元 ,開標時間106/10/17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17 13: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磁字票據自動閱讀交換處理機設備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A.7.31.1
總務處
106/10/06
106/10/17 13:30
106/10/17 14:00
3,724,000元
否
02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10/18)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10/05)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9/18)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投標廠商需具備完成類似本案招標標的之承做能力,並由投標廠商提出「使用單位證明」文件或「契約影本及驗收完成」文件。
二、投標廠商具有安裝、維修及售後服務之能力,並應提送以下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之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於臺灣北、中、南等各地區分別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如投標廠商於投標時出具承諾書並於開標後得標者,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提出於臺灣北、中、南等各地區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文件。廠商如未能於簽約日之次日起30日內提交該相關證明文件,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解除或終止全部或部分契約並沒收廠商之履約保證金。

以上所應提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係國外使用者開具之證明文件,必須提供經公證或認證之正體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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