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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手持嗅覺式爆裂物偵檢儀8部增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於 106/10/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度手持嗅覺式爆裂物偵檢儀8部增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0,000,000元 ,開標時間106/10/13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1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6年度手持嗅覺式爆裂物偵檢儀8部增購案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3.1.1.3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106/10/06
106/10/12 17:00
106/10/13 14:00
10,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投標廠商須為國內、國外(僅限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締約國或「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國家)合法納稅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或其代理廠商必須具有所報手持嗅覺式爆裂物偵檢儀維修、維護及售後服務之能力。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維修、維護及售後服務能力:廠商應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或已取得原廠提供之維護能力授權書等證明文件,以上文件如為外文應同時檢附公、認證之中文譯本。 五、餘詳如附註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