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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會「接待來賓公務車」(2輛)租賃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雲林縣議會 於 106/10/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雲林縣議會「接待來賓公務車」(2輛)租賃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428,000元 ,開標時間106/10/18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1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雲林縣議會「接待來賓公務車」(2輛)租賃案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3.76.79
總務組
106/10/12
106/10/17 17:00
106/10/18 09:00
1,428,000元
是
02
0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10/19)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06/09/25)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議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2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收取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文件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須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
※本採購投標廠商應提出服務企劃書1式7份及車輛型錄(2款)1式7份。
廠商如有採購法103條規定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如參與者取消資格。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之,但應為有效期內資格證明文件之影本。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上班時間內向本會總務組洽購(每份標案文件費用200元),郵寄索取者須另附52元回郵及A4大型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住址、採購標的名稱(請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
[開標時間地點]:時間:依公告日期。地點:本會第二審查室。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7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票據抬頭應載明「雲林縣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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