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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金曲獎頒獎典禮暨金曲國際音樂節等系列活動」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於 106/10/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辦理「金曲獎頒獎典禮暨金曲國際音樂節等系列活動」」,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65,000,000元 ,開標時間106/11/2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1/23 17:3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辦理「金曲獎頒獎典禮暨金曲國際音樂節等系列活動」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A.25.2
流行音樂產業組
106/10/20
106/11/23 17:30
106/11/24 10:00
65,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 領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法人、團體(如公司設立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團體、財團或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明。)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廠商(公司或行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 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或同上開期間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印章之聲明文件)。 (三)、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