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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消防署訓練中心操場觀眾看臺新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內政部消防署 於 106/10/2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消防署訓練中心操場觀眾看臺新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500,000元 ,開標時間106/10/3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30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6年消防署訓練中心操場觀眾看臺新建工程
工程類 5154 - 混凝土工程
3.1.6
江先生(規格)、張小姐(資格)
106/10/20
106/10/30 17:00
106/10/31 10:00
4,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合法登記或設立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者,依招標文件備齊資格文件投標。相關文件如下:(一)廠商資格應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須檢附廠商登記或相關立案證明文件(如公司執照、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附相關公會有效之會員證(影本)。(二)國內廠商應提出最近1期完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稅單位應出具主管機關同意之免稅證明文件。(三)餘詳資格審查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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