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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kV山上~安南線#71鐵塔改造提高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於 106/10/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61kV山上~安南線#71鐵塔改造提高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900,000元 ,開標時間106/11/0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1/0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61kV山上~安南線#71鐵塔改造提高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13.31.9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106/10/23
106/11/02 17:00
106/11/03 09:30
4,9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一、詳本須知三十一(十八)規定: 1.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表碼下列二項之一。 I.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II.E601010電器承裝業(應為登記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 (2)具改造鐵塔及包建工程承做能力之證明:應提出曾完成或與本案標的類似之承製、供應或承做之下列實績證明文件 I.具69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結構設計及輸電線路鍍鋅鐵塔材料及防墜裝置承製能力證明文件。 II.具施作69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包建及線路裝設之工程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文件。 (3)應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擇一附具)。 2.一般規定 (1)本工程限國內廠商投標。 (2)提出之實績證明文件應為政府或採購業主核發之完成契約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文件。 (3)提出之國外完工實績證明文件或外國相關證明文件,除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外,均須經當地之公證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餘詳本須知十四(一)4.納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