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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106年下半年退休警察人員座談會-餐會」勞務採購招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於 106/10/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本局「106年下半年退休警察人員座談會-餐會」勞務採購招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50,000元 ,開標時間106/11/0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3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本局「106年下半年退休警察人員座談會-餐會」勞務採購招標案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3.80.13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106/10/23
106/10/31 17:00
106/11/01 10:00
25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一)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營業項目為餐飲業或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採購標的相關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納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3、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單證明影本。 4、丙級中(西)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至少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