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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興複一~五機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檢修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於 106/10/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7年興複一~五機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檢修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7,875,000元 ,開標時間106/11/0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1/02 16: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7年興複一~五機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檢修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106/10/23
106/11/02 16:00
106/11/03 09:30
7,87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8高雄市永安區鹽田里興達路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3414900066(14碼)、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經政府核准登記之合格廠商。廠商工作人員技術資格:得標廠商(以下簡稱乙方)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檢附至少有一位作業技術人員應繳驗作業所需之缺氧作業主管、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急救人員、控制閥檢修、電動閥操作器(機械部份)及6G氬焊(TIG)證件等合格證件計6張(同一人最多報備三種),以供本廠(以下簡稱甲方)審查,持照人員須為投標廠商在職人員。 得標廠商未於期限內檢附相關人員及證件供甲方審查合格,每逾期1日曆天,繳納合約千分之一之罰款,逾期逾14日曆天,甲方得解除或終止契約,並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辦理。 詳細規定請詳特訂條款(壹)第三條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六條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