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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大樓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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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行政大樓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機關代碼 | 3.97.8.30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橋頭區興糖國民小學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橋頭區興糖國民小學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10/24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10/31 17:00 |
開標時間 | 106/11/01 09: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188,931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術顧問機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或結構工程技師) C公會會員證。 (二)會員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的免附具。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自然人或依法應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