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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嘉義縣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金獅社區步道設施整修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於 106/10/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06年度嘉義縣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金獅社區步道設施整修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187,677元 ,開標時間106/11/01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06/10/3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06年度嘉義縣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金獅社區步道設施整修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0.64
建設課
106/10/27
106/10/31 17:00
106/11/01 09:00
3,187,677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鹿滿村10鄰麻箕埔24號本所臨時辦公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圖說費新台幣陸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1)凡領有內政部發給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土木包工業,經本所審查合格者其證件如下: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營造業: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設立登記之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
5、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6、切結書(一) (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2)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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