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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全廠區(營運生活區外)景觀第一期新建工程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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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全廠區(營運生活區外)景觀第一期新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機關代碼 | 3.13.32.15.8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11/2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12/05 14:00 |
開標時間 | 106/12/06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91,369,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74元 系統使用費 77元 文件代收費 39元 總計 89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1. 一般規定: (1)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廠商參與投標。 (2)本工程不允許共同投標。 (3)投標廠商係屬綜合營造業者,應依我國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領有登記證書並加入營造業公會後,始得投標。 (4) 經濟部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廠商可至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之資料代之。 (5) 我國廠商之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其可承攬金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 (2)加入營造業公會之證明。如會員證。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含「E101011綜合營造業」。 (4)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