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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垃圾轉運臺灣本島處理計畫-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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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7年度垃圾轉運臺灣本島處理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6.3.6 |
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單位名稱 |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11/20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12/12 09:00 |
開標時間 | 106/12/12 11: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3,320,000元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更正序號 |
01
前一版公告日(107/03/14)
前一版公告日(107/02/07)
前一版公告日(1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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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5澎湖縣湖西鄉大城北6之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資格: 一、 基本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並具有廢棄物清除業(J101050)或廢廢物清理業(J101090)等之營業項目。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 廠商應取得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證可證或廢棄物清理許可證,且核可清運量達3,000公噸/月(含)以上。 (五) 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 特定資格 (一)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括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與標的同性質或相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 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5分之2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的金額或數量,並得於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二) 具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定預算金額之10分之1,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1年度財務報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淨值不低於標的預算金額12分之1。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者,不在此限。 三、 應檢具之證明文件:上述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相關文件之影本。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