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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7丁線14K+415新城橋改建工程
公告類別 |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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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台7丁線14K+415新城橋改建工程 |
機關代碼 | 3.15.25.4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11/20 |
截止收件日期 | |
開標時間 | |
內容摘要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公開閱覽期間 | 106/11/20 ─ 106/11/24 |
是否提供網路公開閱覽 | 是 |
廠商資格 |
甲等綜合營造業,(一)特定資格條件:1.財力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實收資本額(股份有限公司為實收資本額,有限公司為資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Ⅰ)最近1年內其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500萬元整。(Ⅱ)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Ⅲ)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2.工程實績,廠商於投標時所提之工程金額實績,為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指橋梁工程,或道路和橋梁之混合工程):自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工或驗收之橋梁工程或道路和橋梁之混合工程,工程金額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2仟萬元整。(2)累計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元整。(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基本及特定資格證明文件檢核總表(附件29),投標廠商應簽章。2.相當財力證明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擇一:(1)實收資本額證明文件。(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3)財力特定資格簽證表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下載公開閲覽說明文件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