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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縣長下鄉考察暨政令宣導計畫瑞穗卓溪玉里富里鄉村里鄰長座談會暨餐會採購案
公告類別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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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編號 | (加值會員專用) |
標案名稱 | 107年度縣長下鄉考察暨政令宣導計畫瑞穗卓溪玉里富里鄉村里鄰長座談會暨餐會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機關代碼 | 3.76.55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政府 |
單位名稱 | 民政處 |
機關地址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人 | (加值會員專用) |
聯絡電話 | (加值會員專用) |
傳真號碼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郵件信箱 | (加值會員專用) |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12/12 |
截止收件日期 | 106/12/19 09:00 |
開標時間 | 106/12/19 10:00 |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435,000元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履約地點 | (加值會員專用) |
廠商資格 |
(一)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登記具有餐飲類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並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
附加說明 | (加值會員專用) |
決標公告 | (加值會員專用) |
電子領標 | (加值會員專用) |
完整公告內容 | (加值會員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