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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08年度轄管國家步道、區域步道暨周邊設施整修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公告類別 公開招標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107、108年度轄管國家步道、區域步道暨周邊設施整修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機關代碼 3.45.4.6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12/22
截止收件日期 107/01/03 09:00
開標時間 107/01/03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3,078,523元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字數限制,詳見投標須知)(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得依法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工程技術服務之合格廠商或法人,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但不限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機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景觀設計業等。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有效)公會會員證明。(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之證明。(5)其他:本案「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所載項目。
(三)若廠商之登記文件刻正辦理變更程序中,於投標時,廠商僅依規定遞送一種已變更或未變更之登記文件影本者,則於填寫招標文件規定應填之廠商資料,應與上揭登記文件內容一致;若同時依規定遞送二種已變更或未變更之登記文件影本者,則於填寫招標文件規定應填之廠商資料,與上揭登記文件之一登載一致者,皆得視為符合規定。另其餘應附之文件內容,與變更前或變更後之內容一致時,亦皆得視為有效。
(四)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