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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107年執行計畫採購案-更正公告


公告類別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標案編號 (加值會員專用)
標案名稱 桃園市災害防救深耕第3期計畫-107年執行計畫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機關代碼 3.80.32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人 (加值會員專用)
聯絡電話 (加值會員專用)
傳真號碼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郵件信箱 (加值會員專用)
本網站公告日期 106/12/22
截止收件日期 107/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7/01/03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4,567,000元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前一版公告日(106/12/21)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局提供電子檔請自備USB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履約地點 (加值會員專用)
廠商資格
■公司行業別:所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政府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註: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gcis.nat.gov.tw/index.jsp。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廠商投標聲明書。
■國內大專院校須檢附學校同意書;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 構及其他法人團體應提出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投標廠商資格及投標時檢附:
(一)計畫主持人及參與工作人員之學經歷證件影本:計畫主持人及
協同主持人需具備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並需具備相當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須附相關實績證明)。
(二)須提具執行本計畫專任工作人員名冊,並說明人力規劃方式。另
為確保計畫執行品質,專任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其他縣市協力團隊成員,並須切結保證。
附加說明 (加值會員專用)
決標公告 (加值會員專用)
電子領標 (加值會員專用)
完整公告內容 (加值會員專用)